马上过年了,要被辞退该怎么办。

因为工作要求要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我前几天刚打离职,
本打算1月末离职,正好2月放一个月假。
结果老板今天晚上通知我找到人了。让我带他几天。
正巧这个月不忙。
可能我带她几天以后老板就不用我了。
那我就少赚一个月的钱。
这可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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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26

如果是你主动提离职的话,那这样对企业来说,无可厚非,这样既不浪费你的时间,也不浪费企业的时间,因为站在企业的角度来讲,你提出离职后到离职这段时间,企业会最大限度的压榨你的剩余价值,你自己要做好心理准备。
如果你并没有主动提出离职,而是企业要求你在一定时间离职,这个时候就可以去劳动仲裁,企业单方提出辞退,劳动法是保护弱势群体的武器,企业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未满半年要补偿半月工资,未满一年满半年按一年算,补偿一月工资。以此类推。
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2个回答  2018-12-27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18-12-26
自己主动先辞职,炒老板的鱿鱼。
年底也是招聘高峰,换个地方打工即可。
第4个回答  2018-12-27
你都要离职了,还在乎一个月?不用多介意了,现在经济不好,老板找到人了,就不会多用一个人,再说了,你已提出离职,好聚好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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