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9-02
由先受理的一方进行审理。民诉法有相关规定。
第2个回答 2009-09-22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既可以是一审法院,也可以是“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本案后立案的法院,应当撤消当事人的起诉,交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审理。
第4个回答 2009-09-02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只用看谁先立案,至于谁先受理之类的东西在所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