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询问有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复函(2001)民一他字第32号”的问题。A为家庭用小轿车登记车主,后A将车辆转让给B,钱款只先预付了很少未过户,B将车辆借给C,C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这种情况请问原车主A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如果A不需承担的话,他们私下找一没有偿还能力的B,而C也没有偿还能力,这种情况受害家属岂不是得不到赔偿款?!烦请回复,谢谢!

汽车所有权的转移,属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不以过户为必要条件,正常情况下A不必承担责任。如果B无偿借车给C,且无汽车质量等其他过错,一般也不用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应承担责任的是司机,而不是汽车。在有些情况下车主承担责任,是因为车主与司机有特殊的关系,如雇用、职务、共同利益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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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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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4-06

车辆没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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