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蔻原是一种草本植物,又名草果,多产与岭南一带,可长到丈许高;古书曾有记载“豆蔻二月开花作穗房,生于茎下,嫩叶卷之而生,初如芙蓉花,微红,穗头深红色。”意思是说到了二月,豆蔻开得就像芙蓉花一般美丽,微红的颜色就如同少女羞红的笑靥一样令人心动。而古人用豆蔻来形容十三、四岁的少女的源头还必须要从我国著名诗人杜牧说起。
杜牧在他的《赠别》二首中就有写到“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这一诗句是说杜牧在扬州时,偶遇了一位歌姬,当时歌姬正值十三岁的美好年龄,就把她的容貌比作二月初的豆蔻,就算是看遍十里扬州城也找不出像她一样的美人。而二月初的豆蔻其实并没有开花,而是在树上像葡萄一样结成一串花苞,似开不开、将红不红、待香不香的,充满了神秘和美好,于是人们便将豆蔻成为“含胎花”。杜牧就用这含苞待放的豆蔻来形容一位十三四岁的少女,代表着豆蔻年华的女子虽还未完全长开,但已出现曼妙身姿和美丽容颜的“雏形”,十分动人美好。后人便深受杜牧的影响,都纷纷用豆蔻来形容少女。
用豆蔻形容少女还有另一层深意----豆蔻完全开花时,并不是一朵完整的花,而是两个花瓣相接的形状,正如两人同心同意;所以豆蔻也代表着渴望爱情、渴望以后与丈夫同心同德。因为古代人普遍结婚较早,女子到了十五岁的及笄之年就意味着要嫁人了,所以十三、十四岁渴望爱情并没有什么,所以豆蔻也象征了少女对美好爱情的向往与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