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以前厂里工资是220元一天,现在厂里给1720元一个月,这合理吗?

我是在坦洲天式家具厂,以前厂里工资是220一天,加班另计算,今天厂里说给今年2月份给1720元一个月,这合理吗?

太少了,1820合理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4》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19
不合理,国家规定的底薪也不止1720元。不过一天220元倒是不错了,你可以算一下总体工资是否满意,如果满意了,就不必太较真了!一般大厂也不会坑自己的,应该是按你们当地的底薪来计算的,你可以先去咨询一下当地的底薪是多少!
第2个回答  2020-03-19
少了,可能是不合理的。。。
第3个回答  2020-03-19
这要看你们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
之前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是按天计工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