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月工资5000元 单位只按照1720元标准给我上社保 合法吗?

以前单位是按照5000标准上的 上个月开始改成1720标准
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单位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单位参保费率如下
以员工工资(不包括奖金)为基数
养老:企业22%,个人8%
医疗:企业12%,个人2%
失业:企业2%, 个人1%
工伤:企业0.5%
生育:企业0.5%
工伤和生育由企业负担,个人不交费
养老的比例全国基本一致,其他的比例略有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
这里特别说明的是,你的工资每月是5000+月奖金那就必须按5000的标准,要是你的月工资是1720+每月的奖金=5000的话,那单位就可以以1720的标准给你缴纳了,因为奖金是不记在参保范围的,一般这种情况很少。追问

我2009年至2010年一直是以5000为标准上缴社保的 这个月改的 然后我每月5000 包括 基本工资 车补 等很多杂项 有少部分是奖金 但我以前就是按5000上

追答

那只能说明你们公司以前没有按常规出牌,车贴、饭贴、奖金等是不能包括在工资里面的。
还有一条有法可依就是你可以依照你的合同,要是合同签的是5000那就按5000为标准给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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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5
如果单位让你在社险缴费基数核定表上签字了,你在1720标准签字的,那么是你认同的,就合法了。
第2个回答  2011-03-15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如果你的工资上个月是5000, 也应按5000标准给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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