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终结阶段的内容
(一)编制
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在完成外勤审计工作台以后,就开始进入编制审计报告的阶段,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整理、评价执行审计业务中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复核
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期后事项;汇总审计差异,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或做适当披露;形成审计意见,撰写审计报告。只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典型的审计证据在审计报告中加以反映。
审计证据的取舍标准有:(1)金额的大小;(2)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
(二)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
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存在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在签发审计报告时,要做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责成被审计单位遵照执行,并通知财务、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协助执行。对有关责任人员,审计机关应向其领导部门提出给予
纪律处分的建议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一经下达,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
(三)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终结阶段的最后一项工作是对有关审计资料和文件的清理归档工作。审计人员应将向被审计单位调阅的资料全部归还给被审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