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收购贝尔金,贝尔金的员工有补偿金吗?

如题所述

公司被收购,员工补偿情况如下:
公司被收购,不影响你们劳动合同的履行。(正常进行合同,无补偿)。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无补偿。
原公司要裁员,你们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进入新公司后,过一段时间新公司裁员,那么新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该计算时间为原公司和新公司服务的总时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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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8
1)看具体情况,如果富士康连员工一起收购,就没有赔偿,工龄可连续下去,员工转为富士康员工。
2)如果员工离职或先买断,再跟富士康签合同,那员工有N+1的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9-18
收购后员工合同继续有效,没有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8-09-18
路由器信号扩大器,就是无线中继器大部分无线路由器,本身自带中继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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