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书的法律效力

本人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什么证据证明跟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辞工到期后,没有拿到工资,于是到劳动局反映!劳动局调解到某日结清工资,事实也是结清了!但是用人单位以为 我已经将他告上了法庭、所以在给我发工资之前,让我写了一份声明书!声明用人单位不给与本人承担所有法律刑事责任(原文都是在说明劳动纠纷的问题和解决结果!)请问这里说的所有法律刑事责任,是指在劳动纠纷上产生的法律刑事责任吗?老板顾及的是以为我已经告了他!现在我的工资拿完了!请问这份声明书上我有什么责任?还有,如果以后劳动局告他!他产生的法律刑事责任!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我认为该声明书具有法律效力,你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可能不会被支持。而之所以说可能不会被支持,是由于如果提起仲裁不服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而是否支持要看法官对这个问题的理解程度和价值考量,而最后裁判结果可能有两种情况。

下面是一个再审案例,一二审法院认为承诺书(里面应该有用人单位的免责条款)有效,再审法院对承诺书不予采信,导致裁判结果截然相反。

我的观点:声明有效

原因: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规定属于惩罚性管理性规定,非强制性效力性规定,该声明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二、不能证明用人单位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

三、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对该声明所表达的意思具有预见性,自愿放弃惩罚性工资赔偿不存在显示公平的情形。

因此该声明不存在下述第十条规定之无效情形,声明有效。

换个例子可能更好理解,比如单位给你发的工资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后让你声明不要求补偿工资。该声明我认为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的是法律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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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1、声明书只对本人具有法律效力,即属于单方的意思表示;
2、但因声明书未约定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则声明书在实质上没有任何意义。
第2个回答  2022-01-26
如果声明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声明应该具备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率: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4、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分析
声明应包含以下要素:声明的内容应在声明人权属范围内。比如印章丢失,声明作废就是有效声明;发表声明人权属范围以外的声明是不具有有法律效力的,比如某城市的某条大街归我个人所有。声明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比如脱离父子关系这样的声明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一般应书面公开发表。声明人在声明书上签字的行为将视为其对声明书内容的全部认可并代表了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口头声明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声明书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即有法律效力。声明人在声明书上签字的行为将视为其对声明书内容的全部认可,并代表了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签字生效。声明书的形式包括委托书,录音和口头形式,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第3个回答  2010-09-01
既然已经结清就不存在这些问题,而且劳务纠纷还构不成刑事犯罪,不用担心,签声明书只是他不懂法而已。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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