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同意负全责私了!没有出警,微信上对方承认全责,法律支持吗?

如题所述

首先,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于交通肇事罪,我国《刑法》认定标准之一就是:死亡1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有人可能会说:“还得判刑啊?我也不是故意的”。没错,你要是故意的,就是故意杀人罪了,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是一种过失犯罪。题目中,已经确定肇事者是全责,并且造成了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肇事者自然要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

接下来,咱们谈谈怎么办?

先说肇事后,千万不要跑,“逃逸”的后患是无穷的,不仅在刑事处罚上会由3年以下提升到3—7年,而且会对案件的后续处理造成极大障碍,所以,千万不要耍这个小聪明。

那么,发生了交通事故怎么办?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120,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这样做的好处有二:其一,也是最重要的,被撞的人当时可以说是在“生死边缘”,“时间就是生命”,及时的抢救有可能会将其从“死神”手里拉回来,所以说,这么做不仅会挽救一个人的生命,而且也会避免自己因此而承担的刑事责任(因为只要不死人,非常大的可能性仅是交通事故,不涉及刑事责任);其二,如果不幸,被撞的人死了,肇事者构成犯罪了,法律上对肇事者的上述行为会认定为“自动投案”,只要肇事者如实供述撞人的事实,就可以认定其属于“自首”,而“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在量刑时法院会对其考虑从轻的。

下一步,就要谈到赔偿问题了。

实际中,这个问题非常重要,而且越早谈妥越好,不要等到法院判,要尽可能的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求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其作用有二:其一,这不仅是肇事者必须要承担的民事义务,而且也是做人的良知,对方因你的过失失去生命,其亲人、家庭的悲痛是巨大的甚至是无法抚平的,肇事者也只能通过民事赔偿的方式尽可能弥补,给被害人亲属一丝慰籍,为自己“赎罪”;其二,因交通肇事系过失犯罪,如果仅致1人死亡、无逃逸、报警并积极抢救伤者、同时积极赔偿被害方并取得谅解,办案机关会因此认定肇事者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而对其不予羁押,即使羁押的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并且会在最后的审判阶段判处其缓刑。

既然是协商赔偿,就会出现另外一个问题:对方要“天价”,怎么办?

这是实际中难免会出现的问题,因为毕竟人的想法各异,有“不要钱重判”的;有“要合理赔偿”的;也有“趁机捞一把”的。这就需要双方谈判、磨合、协商,看能否最终达成一致。只要最后“你情我愿”,不论数额多少,就算是达成和解了;但凡有一方不乐意,或者对方出“天价”,无法求同存异,最终也只能是“分道扬镳”。但不管谈判如何艰难、遇到什么样的人,作为肇事的一方必须要有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态度,实在谈不成,也要积极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数额,这不仅是做人必须具备的良知,也是反映自己认罪悔罪的表现。相反,对于那些撞死人后不赔偿、不闻不问的“主儿”,不仅被害方不答应,法律也不会对其“轻饶”的。

最后,做什么?

上述事情都做好了,肇事者接下来就做好两件事即可:一是,安安静静等待法院开庭、判决吧,这对于肇事者来说应该是最轻、最好的结果了;二是,反思错误、吸取教训,今后引以为戒,同时最好能“现身说法”,影响和教育自己身边的人,告诉他们“车祸猛于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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