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群架致人死亡的会怎么判

双方先是在网吧里争吵动手打起来的,甲方一人先被刺伤,后来乙方又叫上另一帮人(大概六七人)在网吧门口等,结果导致甲方那个受伤的人死亡,乙方也有一人受伤,现乙方的主使人在逃,其余十几人被抓。请问乙方的人会被怎么判刑?乙方后来的六七人他的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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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2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视情节定罪,情节严重的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屡次聚众打斗的。

(二)聚众打斗人数多,范围大,社会作用卑劣的。

(三)在公同场所大概者接通要讲聚众打斗,形成社会次序严沉纷乱的。

(四)持械聚众打斗的。

聚众打斗,致人沉伤、牺牲的,按照原法第两百三十四条、第两百三十两条的确定治罪处分。

第两百三十两条蓄意杀人的,正法刑、无期徒刑大概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两百三十四条蓄意损害他人身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大概者控制。

犯前款罪,致人沉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牺牲大概者以特殊残酷手法致人沉伤形成严沉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大概者极刑。

原法另有确定的,按照确定。

扩展资料:

打架致人死亡的案件

2018年9月5日,泗县双语中学爆发所有弟子挨架事变,一弟子受伤,县委、县当局交报后,高度正视,第偶尔候安置相干单元赴现场处置。

2018年9月6日上昼11:22,县公安局传递状况如下:2018年9月5日20时09分泗县公安局110指引核心交泗县双语中学一教授电话报警称:其班有弟子挨架,一弟子受伤,当前泗县群众病院急诊室挽救。

交110指令后,泗县公安局泗城派出所、泗城义务区刑警队前去现场处置,县局主办法袖和分担领袖即时前往群众病院、双语中学,并构造警力展启考察处事。

经初查,2018年9月5日晚,泗县双语中学自习功夫,高两(5)班弟子王某某与高两(2)高某某爆发纠葛,两边均调集局部共学爆发挨斗,挨斗中陈某受伤,后送往泗县群众病院挽救,陈某于当日21时许在病院挽救失效牺牲。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考察中。

2018年9月6日下午19:40,县公安局传递状况如下:2018年9月5日20时09分,泗县公安局110指引核心交泗县双语中学一教授电话报警称其班有弟子挨架,一弟子受伤,当前泗县群众病院急诊室挽救。

交110指令后,泗县公安局泗城派出所、泗城义务区刑警队前去现场处置,县公安局主办法袖和分担领袖即时前往群众病院、双语中学,并构造警力展启考察处事。

案发后,各级领袖和相干部分高度正视,先后前往现场指引处置、考察善良后处事。

经查,2018年9月5日晚,泗县双语中学自习功夫,高两(5)班弟子王某某与高两(2)高某某爆发纠葛,两边均调集局部共学爆发挨斗,历程中陈某受伤,后送往泗县群众病院挽救失效,于当日21时许牺牲。

暂时,公安机闭照章对于该案涉案的犯法怀疑人高某、黄某某、刘某刑事逮捕,书院培养熏陶次序平常,死者家眷善后处事举行商谈处置中。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_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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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2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视情节定罪,情节严重的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打架致人死亡的案件

2018年9月5日,泗县双语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打架事件,一学生受伤,县委、县政府接报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相关单位赴现场处置。

2018年9月6日上午11:22,县公安局通报情况如下:2018年9月5日20时09分泗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泗县双语中学一老师电话报警称:其班有学生打架,一学生受伤,现在泗县人民医院急诊室抢救。

接110指令后,泗县公安局泗城派出所、泗城责任区刑警队前往现场处置,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赶赴人民医院、双语中学,并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工作。

经初查,2018年9月5日晚,泗县双语中学自习期间,高二(5)班学生王某某与高二(2)高某某发生纠纷,双方均纠集部分同学发生打斗,打斗中陈某受伤,后送往泗县人民医院抢救,陈某于当日21时许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2018年9月6日下午19:40,县公安局通报情况如下:

2018年9月5日20时09分,泗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泗县双语中学一老师电话报警称其班有学生打架,一学生受伤,现在泗县人民医院急诊室抢救。

接110指令后,泗县公安局泗城派出所、泗城责任区刑警队前往现场处置,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赶赴人民医院、双语中学,并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工作。案发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先后赶赴现场指导处置、调查和善后工作。

经查,2018年9月5日晚,泗县双语中学自习期间,高二(5)班学生王某某与高二(2)高某某发生纠纷,双方均纠集部分同学发生打斗,过程中陈某受伤,后送往泗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 于当日21时许死亡。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高某、黄某某、刘某刑事拘留,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死者家属善后工作进行协商处理中。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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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3-26

打架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如果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就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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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以,这是一起聚众斗殴转化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 对于甲方,如果当时的情况是双方互相纠集人手相互斗殴的话,同时构成聚众斗殴,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乙方,对于首要分子(发起人纠集者)和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以故意伤害处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参与的其他人,以故意伤害处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乙方有自首、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的,可酌情从轻处理。 案例:我曾办理一起案件:周某与刘某发生纠纷后,周某叫来张某、黄某等人,刘某亦叫来数人,双方发生群殴,因周某人多,刘某方面人没有动手,周、黄、张等人遂围着刘某殴打,其间因喝酒及混乱,周持刀将自己人张某以及刘某均砍成重伤。后周某主动赔偿张、刘医疗损失,张、黄主动赔偿刘医疗损失。一审结果:以故意伤害,判处周四年,张、黄三年,张上诉,二审维持周四年,改判张、黄三缓四。 该案件中,周、黄、张作为聚众斗殴的参与者,导致二人重伤(一人系“乌龙伤”),所以按故意伤害定性,因周系初犯偶犯且积极赔偿,从轻判四年;黄、张为从犯且积极赔偿,得判缓刑,其中张虽被自己人误伤,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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