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骑共享单车能缓解违规停放的问题吗?

近期,北京将逐步加严对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的限制标准,连月多次违停将增加限制骑行天数。今天,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公示了6月份北京区域违规停放联合限制骑行名单。

我个人觉得限制骑共享单车能缓解违规停放的问题。首先,我们要知道违规停放是因为社会上个人道德素质问题,不是简单的限制骑共享单车就可以解决的,但是能在一定的程度上让违规者重视。

第一是无规矩不成方圆

很多违规者都是为了图方便,自己骑行到哪里就随意丢弃在哪,不仅仅是严重超出了规范停车的范围,而且有的人还不好好摆放,甚至有的人会损坏到共享单车。这些无不都是让人气愤和叹息现代人生活水平提高了,这文明素质却感觉在不断下降一样。共享单车的出现,本来就是为了方便人们,秉承环保、绿色、节约的初衷,但是一次次的违规是很让人寒心的。所以在违规后限制骑共享单车是一种不错的举措,能让违规者知道自己的错误,能强制性地去让人知道自己的过错。一次不成就加罚,没有惩罚就没有人们的自觉,总会有少部分的毒瘤,所以必须要用惩罚来引以为戒。

第二是能更好地保护共享单车

限制骑共享单车都是为了惩罚那些违规者,对于大部分遵守者来说,违规者都是在损坏共享单车,严重影响了共享单车在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违规停放,很容易造成其他车辆的停放问题,严重的话甚至会因为停放问题让共享电车被清扫,或者损坏车辆。前段时间就有很多的报道,因为违规停放,而造成大面积的共享单车倒塌,有部分的共享甚至坏掉了。所以所限制违规停车者,就是在整治这种乱象,不能让少数人来破坏我们这个美好的措施。

限制骑行共享单车,不仅仅是限制出行,更重要的是要人人心中有道德、有素质、有规则,没有人想去惩罚人,只是没有痛,是永远改不了毛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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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17

近年来,共享单车作为一种绿色、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有效解决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在缓解交通拥堵、助力减排降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引发的乱停乱放、占用车道等诸多城市管理问题,应当引起关注。

一些骑行者为图便利、随意停放,是停放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此外也有一些用户因为不了解路况或相关规定,才出现违规停放行为。

对1个自然月内被纳入联合限制措施对象的用户,自公示之日下个月1日起7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单车;对连续3个月被纳入联合限制措施对象的用户,自公示之日下个月1日起15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单车;对连续6个月被纳入联合限制措施对象的用户,自公示之日下个月1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所有品牌的共享单车。

对已购买次卡、周卡、月卡等骑行卡的用户,骑行卡有效期将相应延长,延长时长为该用户纳入联合限制措施名单的时长。

随着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整改,用户骑行过程中也出现“停车难”的新问题。比如,已经将共享单车停入电子围栏,APP却仍显示单车在框外,导致出现关锁失败的情况。用户在寻找停放区的往返过程中,也无形中增加了时间成本。

用户出现与P点较劲的情况,俗称“定位漂移”。其逻辑一言以蔽之,就是单车运营平台后台系统所认定的车辆位置,与车辆实际位置存在一定偏差,导致系统判定车辆不在电子围栏内,进而让车辆自动弹锁持续计费。

这种情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包括卫星导航系统民用级别定位精度不足,以及城市中心区域建筑物包围形成信号干扰等。

共享单车违规停放数量明显减少,市民有序停放车辆的出行习惯逐步养成。

第2个回答  2022-08-17

可以缓解,现如今共享单车数量和种类繁多,而公共设施有限以及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造成了乱停乱放的现象,如果控制共享单车的投放数量,逐步完善体系,那么是可以缓解问题的。

    一、种类繁多的共享单车良莠不齐

自从共享经济火爆以来,市面上出现的共享单车种类繁多,而运营这些共享单车的公司,在管理方面也有强有弱。城市的公共设施是有限的,这造成了数量众多的共享单车无规划、无地方停放,同时也会出现无人管理、无人承担责任的情况,那么会造成市场的更加混乱,如果不加以限制,很难想象会出现什么更严重的后果。

    二、限制共享单车是一种管理手段

共享单车虽然方便了我们的生活,解决了我们“最后一公里”的烦恼,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麻烦。当一个热点爆发,会涌来很多公司和人的关注,如果不加以限制和筛选,那么就会出现很多投机取巧的人和一些没有责任心的人,从而更加重了城市乱停乱放的现象。如果在源头加以限制和管理,那么可以将问题在很短的时间内管控下来,有了时间和空间想其他的解决办法。

    三、公共设施和人员素质要提高

城市的发展是一定向前的,在解决乱停乱放的现象上不能光靠限制共享单车,那么还要给予共享单车一定发展空间,给其规划管理一定的公共设施,同时宣传呼吁也必不可少,虽然成效不会显著,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辅助缓解乱停乱放的问题。

总的来说,要解决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要从人、车、运营公司、公共设施等方面来考虑解决方案,同时也不能一蹴而就的简单解决。

第3个回答  2022-08-17

治标不治本。

作为一种绿色、低碳、环保、便捷的出行方式,共享单车有效解决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在缓解交通拥堵、助力减排降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过,一些骑行人乱停乱放、占用车道,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


对此,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加强清运调度的同时,更需要履行管理责任,引导规范用车人的停放行为。

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规范承租人依法停放车辆。客户端应当显示承租人安全提示、自行车允许停放、禁止停放区域,以及有关惩戒措施。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普遍采取了加收调度费、阶段性停用等办法,引导用户“禁停区不停车、入栏管理区停车入栏、其他区域有序停放”。


然而,这种各自为政的奖惩措施,效果相对有限。此前,在北京市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一度达到9家。

因为乱停乱放被一家企业“拉黑”,用户换一家用车就行,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要想真正解决共享单车规范停放问题,就不能各扫门前雪,必须形成合力。


此次签署的《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就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根据公约,存在多次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等不文明行为的用户,将被纳入共享单车企业的联合限制措施对象,视具体情形分别给予7日、15日、30日的用车限制。

这样一来,市民使用不同品牌共享单车的违停行为,将被信息共享,累积计算,大大提高了失信成本。而一旦被纳入限制对象,不能使用的不只是某家企业运营车辆,而是签署协议的所有品牌共享单车,真正实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共享单车的亮点就在于“共享”二字,它既意味着资源的共享,也意味着文明的共担。从某种意义上讲,共享单车也是共享素质、共享文明。

实施联合限制,有助于共享单车行业的规范发展,也有利于传递“文明出行、人人有责”的理念,共同构建和谐交通秩序。
公约于1月31日起试行,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联合限制还将在实践中进一步健全完善。比如,除了违规停放外,是否也可以将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情形纳入限制范畴;最高30天的限制时间是否过短,对于多次被纳入限制对象,情节严重的用车人,是否可以考虑永久禁止使用。

这些问题都有待有关部门根据实践情况,进一步调研论证。

共享电单车正快速渗入全国所有三四线城市,就在各运营品牌“攻城拔寨”的同时,这种自由度极高的租赁模式也与城市管理碰撞出了“火药味”,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安全事故等问题频发,其中乱停违停问题尤为突出。

自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以来,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将共享电单车纳入统一监管,形成“规范管理、总量控制”的思路。

共享电单车在全国1000多个城镇运营 政府纳管已成趋势
尤其是近两年,全国各地管理部门不断出台了关于共享电动车停放管理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对当地共享电单车运营开展联合整治及企业整改行动。

2、当然,除了政策“施压”,对政府管理部门来说,最有效的办法,还是从技术手段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快共享电单车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形成一套精准高效、智慧智能的监管体系尤为必要。

截止目前,全国已有不少地区陆续建设和接入了城市监管系统,大大解决了共享电单车”过多投放、占道停放、违规投放等问题带来的城市运行、监管压力。

3、顺应政策发展与技术趋势 , 泰比特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促进车、路、人、政、企之间网络的建立 , 为以上行业窘境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助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一站式监管平台,赋能共享电单车智能化管理

4、基于多年车辆位置服务领域大数据积累 , 泰比特在对共享两轮车的精准停放和智能化管理上 , 拥有一套完善的技术管理手段。

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精度蓝牙道钉产品、车辆监管云平台 , 为城市管理者车辆停放监管、投放总量控制、运营企业考评等提供产品、平台支撑和数据支持。

线上监管和线下巡查双管齐下

平台运行后,一旦出现车辆“扎堆”、违停等现象,系统会立即推送告警消息和违规提醒,通知运营企业及时调度车辆、合理分配停放地点等,督促企业履行管理责任,避免影响城市交通及市容秩序。

同时,平台搭建了完整的线下巡查机制,方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核查车辆是否违规投放,及时上报违规情况,通知运维企业到场管理,实现了线上监管和线下核查的全面整合,大大提高了车辆路面乱象等问题的解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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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2-08-17

作为一种绿色、低碳、环保、便捷的出行方式,共享单车有效解决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在缓解交通拥堵、助力减排降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过,一些骑行人乱停乱放、占用车道,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
对此,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加强清运调度的同时,更需要履行管理责任,引导规范用车人的停放行为。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规范承租人依法停放车辆。客户端应当显示承租人安全提示、自行车允许停放、禁止停放区域,以及有关惩戒措施。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普遍采取了加收调度费、阶段性停用等办法,引导用户“禁停区不停车、入栏管理区停车入栏、其他区域有序停放”。
然而,这种各自为政的奖惩措施,效果相对有限。此前,在北京市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一度达到9家。因为乱停乱放被一家企业“拉黑”,用户换一家用车就行,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要想真正解决共享单车规范停放问题,就不能各扫门前雪,必须形成合力。
此次签署的《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就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根据公约,存在多次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等不文明行为的用户,将被纳入共享单车企业的联合限制措施对象,视具体情形分别给予7日、15日、30日的用车限制。这样一来,市民使用不同品牌共享单车的违停行为,将被信息共享,累积计算,大大提高了失信成本。而一旦被纳入限制对象,不能使用的不只是某家企业运营车辆,而是签署协议的所有品牌共享单车,真正实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共享单车的亮点就在于“共享”二字,它既意味着资源的共享,也意味着文明的共担。从某种意义上讲,共享单车也是共享素质、共享文明。实施联合限制,有助于共享单车行业的规范发展,也有利于传递“文明出行、人人有责”的理念,共同构建和谐交通秩序。
公约于1月31日起试行,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联合限制还将在实践中进一步健全完善。比如,除了违规停放外,是否也可以将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情形纳入限制范畴;最高30天的限制时间是否过短,对于多次被纳入限制对象,情节严重的用车人,是否可以考虑永久禁止使用。这些问题都有待有关部门根据实践情况,进一步调研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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