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属于开发商。对于能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车位原则上属于开发商所有,而其他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车位,要具体分析:
第一,地面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如果是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非专有部分,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反之,则属于开发商。
第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有明确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第三,地下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但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的规定,开发商可以使用管理,并享受收益,但是不得出售。
地下车位使用年限
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
因此,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期限。但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所以不用担心该车位使用年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