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我提出离婚,孩子我想要,但他不给我,还让我每月付一千块抚养费,到孩子十八岁,如果不给不让

我是女方,我提出离婚,孩子我想要,但他不给我,还让我每月付一千块抚养费,到孩子十八岁,如果不给不让我再见到孩子,我该怎么办?

首先如果提出离婚,你是有权利提出平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孩子年龄太小,法院是不会把孩子判给男方的,因为小孩子必须要母亲的养育。而且即使离婚,另一方也有见孩子的权利,如果不让见可以向法院起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7-25
目前只是对方的抗辩,你要争取嘛,说出你抚养的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
第2个回答  2015-07-25
你要是有一定的经济来源 孩子小的话 法院不会吧孩子给他的还会让他出扶养费
第3个回答  2015-07-25
孩子多大了追问

两岁

追答

干嘛要离啊

追问

感情不和

追答

哦,我能认识你吗

怎么不说话了

第4个回答  2015-07-25
应该给追问

为什么,如果孩子他给我我一分钱都不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