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已经离婚了,当初没经过法院,孩子是给女方的,每月男方支付抚养费一千,可离婚以后男方拒绝给费用,

我女已经离婚了,当初没经过法院,孩子是给女方的,每月男方支付抚养费一千,可离婚以后男方拒绝给费用,并且马上找了媳妇,我带着孩子不能工作,所以商量把孩子给奶奶带,但男方现任老婆要我把孩子带走,我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4-02-18
首先,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于你们协商。
其次,如果对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您抚养费,您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您提到男方现任老婆要求您将孩子带走,但现在孩子由其奶奶带,这就是孩子奶奶和您的自由了,只要你们双方都同意,那么孩子抚养的事情和男方现任妻子无关。追问

可她们还没结婚呀,离婚以后男方就没有义务了吗

追答

男方有义务抚养孩子,因此如果说男方不按照约定履行每个月支付孩子1000元的抚养义务,女方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

追问

离婚的时候因为感情用事什么都没要,包括房子都是我和他一起买的,现在可以起诉给孩子一部分吗

追答

离婚时等于说您已经放弃了相关的权利,现在基本上主张不到了,除非说对方同意。

追问

那我还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给孩子父亲吗

追答

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追问

以什么理由了,

追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追问

哦,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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