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不想借了能退给银行吗?

如题所述

贷款买房,已经开始还贷款了。想退房,这个贷款可以退回来嘛?


都已经在还贷款了的话,包括贷款和首付的钱都已经进了开发商的账户了,这个应该是退不了了

完全不可能。现在只有一个方法,你把房子卖给别人,既然要卖首先就要求房产符合上市交易要求,证不满两年一般还需缴纳高额税金,其次寻找买家,资金过桥或自行结清房贷把房产解押出来,交易过户,这一通操作下来赔本是肯定的。

、按揭贷款的房屋可以退吗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发展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发展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因为买家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买家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买家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买家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发展商的利益,发展商绝不会吃亏。所以,就只能由发展商将应退购房款分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

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0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52条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贷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以按揭贷款购买房屋时,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办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解除售房合同势必牵涉到保险问题,由于保险法律关系是房屋买卖关系、借贷关系之外的又一独立法律关系,所以保险问题有其自身特点。

二、按揭买房的风险如何防范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贷款客户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房贷下来了房子还能退吗?


亲,房贷下来了仍然可以退房。房贷已经放款,只要用户与开发商协商一致,那么就可以退房。不过,用户与开发商签订的是购房协议,而与银行签订的是房贷协议,因此即使与开发商解除了购房协议,用户与银行之间仍然存在借贷的关系,解除购房合同不等于解除房贷合同。

用户虽然不要房产了,但是申请的房贷仍然需要归还,这期间用户可以选择提前还清房贷,房贷还清后,房贷合同才会解除。否则用户没有按时还款,房贷逾期记录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用户在贷款买房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尽量不要选择在贷款放款成功后再退房,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房贷办理成功了,但是我现在不想要了,可以退房吗


可以的

详细原因:按揭购房通常的程序是购房者看好房后,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然后到当地房地产部门办理购房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合同只有经过房地产部门的登记备案后才生效,这时购房者再去与开发商有合作关系的银行办理按揭手续,购房者申请贷款条件经银行审查通过后便会放贷。之后,购房者按照与银行的贷款协议,按月偿还银行借款,这样整个购房过程告一段落。那么如果购房者在办理完毕贷款手续后或已按月偿还借款一段时间后,要求退房的话,就要根据退房理由分别情况,分别对待:

在购房者申请退房具有合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例如开发商违法销售房屋、房屋不具备合法手续、房屋本身不具备使用条件等。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交涉,如协商交涉不成,购房者可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房屋在质量、合法手续等方面没有问题,即在开发商没有违法违约的情况下,仅仅是购房者自己基于某原因想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时,购房者要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方法:

当开发商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时,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当无力继续偿还贷款的时候,最好及时将房屋出售,不管是自己寻找买家,还是通过二手中介;如果房屋被银行收走进行拍卖,一般来说拍卖的价格较低,业主的损失较大;

只要还未正式终止按揭月供款,业主都应该按时按量履行供楼的责任,否则,银行除了会向业主追讨供楼款之外,还会按规定处以罚息;

业主如果感到供楼对本人经济的压力过大,除了终止供楼之外,也可以选择延长按揭期限,从而减少每月供楼款的数额;

业主要退已办按揭的房屋,一方面可以找房屋的开发商咨询,由开发商协助,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购房时具体办理按揭的银行进行咨询,或者通过二手中介出售房屋或办理转按揭等方式予以解决。

总结:购房者在还款过程中,如果因房屋本身或与房屋有关问题导致购房者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时,应在克制、冷静的基础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切不可采取盲目的手段,如终止向银行偿还借款等类似不理智的行为。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此乃购房者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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