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餐补的规定

如题所述

劳动法关于餐补的规定:
餐补属于公司福利范畴,作为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但餐补不在劳动法强制约定范围,但如果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该项,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餐补的两种方式:
1、餐费贴补,是指由雇主支付给员工的餐费,即支付给员工每餐的固定数额;
2、饭费补贴,是指雇主支付给员工每餐支付一定额度的食品价格,不论食品价格多少。
餐补与工资的区别:
1、餐补是由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特殊福利;
2、工资是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正常工资,用于补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餐补不但可以补偿劳动者的餐费,而且也可以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提高劳动者的精神水平。
综上所述,餐补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效率和改善劳动者的劳动环境,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工资利益。一般来说,有餐补的公司可以招募高素质的员工,同时也可以使员工有更多的动力,提高工作的效率。同时,餐补的实施也可以提高雇主的社会信誉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
有关餐补应当由劳动合同确定,且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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