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南京社保个人缴费比例

如题所述

1996年南京社保个人缴费比例养老个人8%,医疗个人2%,失业个人1%~0.5%。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0.5%。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分别用各个行业的工资乘以相应的保险缴费比例,就是当年需要缴费的最低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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