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仲裁后可以不用去上班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去劳动仲裁不算上班。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还没有终止,用人单位要求职工上班的,职工应当在用人单位经营场所的上班。劳动者没有在用人单位的地点上班的,可以按旷工处理。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