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怎么办理失业登记

如题所述

员工离职办理失业登记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及时为其办理退工登记手续。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因各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在7个工作日之内,由用人单位按现行劳动管理体制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退工登记手续;
2、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用人单位递交材料3个工作日之内办妥退工登记手续,收下该职工的《就业登记证》、并在第8页上相 应栏目内登记盖章,审核《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并在表上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期限,在《就业登记证》的相关栏目内作记载盖章; 收下该职工的人事档案,并在《职工退工(失业)后档案转移保管表》作记载盖章;
3、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发给《职工失业证明书》和《**市市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教育通知书》两联单,并在下半联注明应参加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定期组织的就业指导教育的时间和地点,委托用人单位转发失业人员本人;
4、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工失业证明书》两联单交给失业人员本人,并告知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结果,通知其按《**市市区失业人员职工指导教育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职业指导教育;
5、失业人员只有参加过职业指导教育,方能持盖有专门印章的《职工失业证明书》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取回《就业登记证》。
失业保险金领取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2)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是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综上所述,离职后离职者应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开具失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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