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失业证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到上一家离职的单位拿到离职证明,如果是一直没有工作的人群,可以到户口所在的村委会开具无业证明;

2、拿到离职和或者无业证明以后,带着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到街道办事处办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失业登记表;

3、将失业登记表填好以后,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交给劳动保障窗口的工作人员,一个星期以后,就可以领取失业证了。

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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