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部分社保由个人来承担合法不

春节前在公司上班,由于家里原因请20天假回去,后直接过春节,公司以1月未上班为由拒绝支付企业应承担社保,让本月所有社保让个人完全承担,合法不?
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此方面!如有请帮忙说下 谢谢

    首先这是不合法的。

    社保的缴纳,通常是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具体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该企业缴纳的部分就必须是企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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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当然,不合法、
因为你只是请假,而且得到公司批准的吧。即使你这个月全部请假,只要公司批准,又没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社保公司部分,公司承担。

公司在给你缴纳社保的时候,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就是独立分开的、比方说你请假一个月,这么这个月工资就为0,那你个人部分就没钱缴纳了,这样公司才有权利让你把个人部分补上。公司部分还是公司缴纳,你不用补得。
你公司做法是违法社保缴纳条款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27

第3个回答  2014-02-15
过年是1月30日,你请了20多天假。加之前元旦及之后的双休日等的。可以说你1月几乎就没上过班。平心而论。单位让你承担单位承担部分的社险合情合理(个人扣款部分不算,单位最低少说也得承担5-6百),当然可能和法规视乎有些许冲突。不知道你请这么多天假有没有正规手续(是否一开始就说请20多天直至到过了一月及春节假期后来上班,还是先少请天数,回家后先斩后奏口头说再请)。如果是还是要来这家单位上班,单位就说扣1月的社保费用。就不要计较了,毕竟两月份春节的带薪长假也享受了。你和单位较真。到时候他说你无故长时间旷工自动离职还更讨不到好处。连2月份的7天假期工资都没有了。追问

1月本身就没有工资 也没有节假日工资的 对于你说的带薪长假也没有的情况下,也说的过去么 ?而且当时是明确表明要请20天假,且打了流程申请的哈!公司那样也能说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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