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九级,怎样计算赔偿金?如果我自己跟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还能要求单位赔偿经济补偿吗

如题所述

您好,工伤九级的赔偿项目有如下,员工自己提出辞职的,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情形的,不能要求补偿经济补偿金:
1、医疗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2、交通食宿费(如有发生)
3、住院伙食补助,按照当地城市出差伙食补贴为标准;
4、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护理费和出院后的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5、停工留薪期工资:这个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具体月数为准,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
7、如果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的具体赔偿标准由工伤事故发生地的省工伤保险条例或者实施办法规定。不同省的规定不一样,如江苏省是直接规定赔偿几万元钱,而大部分地方是规定按照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赔偿几个月。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的计算问题,可以关注和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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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2
对于工伤赔偿的计算,需要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你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来计算。做定是黑龙江的9级工伤人员,同时与用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性就业补助金、一医性医疗补助金三项共计为本人的25个月工资。假定本人工资3000元,则是75000元,医疗期工资、医疗费和住院生活补助、交通费、护理费另行计算。
第2个回答  2012-01-14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能获得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生活费、护理费、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计算方法,请咨询一下劳动所在地的劳动局,各个地方的方法是有些小区别的;
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是无法获得经济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22-07-09
工伤九纵有赔偿,企业不能以工伤解除合同,个人解除仝合同是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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