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齐物”与“齐是非”的超脱观是什么?

如题所述

庄子与老子一样,认为世界的本源是“道”。“道”“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庄子·大宗师》,以下引《庄子》只注篇名)就是说,道自为本,自为根,在没有天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道”“无为无形”,后“刻雕(diāo)众形”,化生万物。万物最后消灭,又归于道。所以“道”生万物是“无一有一无”的过程。那么,这万物怎么生成的呢?庄子的解释与老子的“道生一”相似。不过,他把“一”看成“一气”,认为一切无非是一气的变化,故曰:“通天下一气耳!”(《知北游》)天地间无非是一气,一气化为阴阳二气,这与老子的“一生二”相似。二气相交和,就化生了万物。人类也是气聚而生,气散而死,死仍为气,气仍生物。所以天地、人间具体有形的万物都是变化的,而“道”却不变。““道无终始,物有死生。”(《秋水》)世界就是围绕着“道”的圈子而循环的。前面说过,老子“反者道之动”,有着朴素的辩证法。而庄子的“通天下一气耳”,比老子的“道生一”更前进了一步。因为“气”接近了物质的始基,气变却有辩证的发展观。庄子的道是指宇宙生成的规律、法则,而气则是指宇宙生成的物质载体(能生成、运载其他物质的物质)。而且用道的自然无为否定了人格神(上帝)对天地万物的创造和支配,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对鬼神的迷信,这还是有积极意义的。不过要将庄子的“道生气”转为“气有道”;“道不变”转为“物变而道变”,那么就通向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宇宙观了。

由于庄子认为天地、人间一切变化都是根源于“道”。因而,从道的观点看,所有不同的有形体又是相同的。他说:“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这是讲,如果从相异的角度看,肝胆有别。但“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德充符》)这就叫“齐物”,原因在“道”。庄子认为儒、墨之流,不懂“齐物”,各执己见,各有是非,“日以心斗”,如同受劓刑一样的痛苦。因为从“道”的观点看,“万物一齐”(《秋水》),没有质的规定性和多样性,“物无非彼”,“是亦彼也,彼亦是也。”(《齐物论》)这就是说,在他看来,是非本来是相对的,因而,人们所获得的认识究竟是“是”还是“非”,并无严格的界限。例如,他的“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的齐生死,并非说死生无别,而是视死如归,客观地看待生死问题。因而人死了不用悲伤,而应高兴。据说他的妻子死时,他不但不哭,反而“鼓盆而歌”,狂舞为乐。他还认为人生如梦。他在《齐物论》中说:庄子梦为蝴蝶,“栩栩(xǔxǔ,生动活泼的样子)然蝴蝶也”,多自由呀,但差别都是主观的、相对的。例如大小、长短之别,也都是主观随意的。他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寿莫于殇子,而彭祖为天(yāo,短命)。”(《齐物论》)因为彭祖对于灵龟(活一万二千年)、椿树(活二万年)来说不就是“小年”的悲哀了吗?这里,庄子把相对论绝对化了,认为可以把兔子身上毫毛的尖,视为天下“最大”的东西,那么泰山之大也可以说成是“小”的。如果把历史传说中最短命的殇子看成“长寿”者,那么传说中活了八百岁的彭祖也可以说成是“短命”者。庄子以此摆脱了因生、死、长寿、短命带来的忧虑与苦恼。

庄子的“齐是非”是建立在客体差异的相对性和主体认识能力的相对性上。既然万物的差异、彼此的差异都是相对的,所以是非也就是相对的。因为客体的大与小的差异本来就是相对的,而主体看问题的立场、角度又不同,那么是与非也只能相对了。他说:“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秋水》)因为各从自己的立场、角度来看“异”,这就容易夸大差异了。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这个道理。庄子说:“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德充符》)因为只看到“异”,强调“异”,那么连肝胆之间的距离也会看成楚国与越国的距离了。

庄子还说,人睡在潮湿的地方,会得关节炎,泥鳅则不会;人住到高树上就会害怕,猴子就不怕;人喜欢吃肉,鹿喜欢吃草,蜈蚣喜欢吃蛇,乌鸦喜欢吃老鼠,各不相同;人认为西施是美女,可鱼、鸟、鹿见了美女却吓跑了。所以认识事物没有什么客观标准,彼此标准都不一。由此得出的哲学结论是:“自我观之,仁义之端(端正),是非之途(道路),樊然A(xiáo)乱,吾恶能知其辩?”(《齐物论》)这就是说,认识的主体是无能为力的,是非是混乱的,人是无法正确认识世界的。庄子在否认认识能力的基础上,进而提出了是非无定论和真理无标准的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他以故事为例诡辩说:养猴者对群猴说:“我早上给你们三升栗子,晚上给四升。”猴子一听就生气了。养猴者改口说;“那么早上给四升,晚上给三升吧!”群猴都高兴了。事实上“朝三暮四”与“朝四暮三”是无增无减,可是猴子的喜怒却被支配着。庄子认为,人是否也经常犯与猴子相同的错误呢?由此可见,是非之辩就像猴子争“朝四暮三”而反对“朝三暮四”一样,毫无意义,而且没有客观标准。

庄子揭露黑暗社会的当权者们的任何做法都是把老百姓当猴子耍的。“朝三暮四”“朝四暮三”,改来改去,就那么点儿东西,翻来覆去,换汤不换药,只能是骗局。而当朝的“圣人”却为其辩解、论证其合理性,掩盖了统治者的骗局。所以,庄子愤怒地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肤箧,q论》)

在庄子看来,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成见作为是非的标准。那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按主观的成见,真理是“莫若以明”的。庄子在这里否定真理的客观标准,这显然是不科学的,是诡辩。好比他在《齐物论》中讲的庄周梦见蝴蝶的诡辩一样。他说,有一天黄昏,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快乐极了。过一会儿,他在梦中又醒悟到,那得意快乐的蝴蝶就是庄周。那么,究竟是庄周做梦变成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庄周?庄子认为庄周可以是蝴蝶,蝴蝶也可以是庄周。这显然是相对主义的诡辩。但是,庄子在这里也指出了在认识的范围内是找不到检验是非的标准的,认识都带有局限性、片面性和相对性,这无疑是正确的。事实上检验是非、真伪,真正的标准是实践。俗话说:墨写的谎言,掩不住血写的事实;事实胜于雄辩,实践检验真理;要知山中事,须问打柴人;欲知对岸事,须得过河去。

值得注意的是,庄子“齐是非”中揭露了人的自我纠缠的“成心”的弊病。比如,中国人站在黄土高坡上看大洋,自然觉得大洋的蓝色不自然、不顺眼。人一有了“成心”、“习惯”,便不免有主观成见,便不免自以为是,自以为惯,以他为非,满足于“成心”、“成惯”的便好、便善;不满足、不尽人意的便不好、便恶。于是把善恶是非观念强加于社会、自然。庄子认为这就是自我纠缠的悻谬,好比逼某人去爱仇人一样的荒唐,说明天下不存在绝对的是非也不无道理。不要“成心”,也就豁达(huòdá,性格开朗)、逍遥、自由了,否则,你死抱住“成心”不放,好比猴子咬着自己尾巴试飞奔,只会越奔越不自由,陷入自我纠缠(jiūchán,绕在一起)的怪圈!

因此,庄子以“齐是非”的超脱观来解放自己,解放人类。因为看问题的角度和出发点不同,所以看法自然不同。“彼亦是非,此亦是非。”人与人如此,人与物亦如此。天地之间,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梧同的“是”或者“非”。庄子认为,为人索性不分彼此,不辨是非。这样,心胸就会开阔,精神就会解脱,认识就会升华,就不会停留在低层次的小见识上,钻牛角尖,日以心斗。他说:“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均,是之谓两行。”(《齐物论》)这就是说,圣人的做法,必是调和彼此是非,彼也行,此也行,是也行,非也行,任其自然运行,自己居于天然均匀的圆环的中央,无为而治,不辩而可,这才是最高的超脱的精神境界。庄子一生反复提醒人们:人在任何时候都难免有局限性、片面性,而一切是非标准又都是具体的、相对的。这种提醒不无道理,它对于认识客体和主体的认识能力的探讨是很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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