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日期未到,公司要求提前离职合法吗?

如题所述

对于第一个问题,提前15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存在违法的情形;对于第二个问题,2011年7月14日签署时间有效,您可以结合前面两个多月的工资发放情况,形成相应证据,要求2011年4月23日至2011年7月14日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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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15
辞职提前一个月通知是给人家准备的时间,人家认为不用就可以提前通知您接受您的辞职,劳动合同法要求是一个月内签合同,超过一个月在12个月以下的就要双倍的给您赔偿,得先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可以起诉
第2个回答  2012-02-16
你辞职公司批准了,可以要求你马上办理离职手续。这没问题。
你要是能证明你2011年4月23日入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没签合同时候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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