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对公诉案不服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受害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有两种救济途径:一、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对被处罚人的处罚,若不公正,将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诉讼,受害人是案件的受害者,行政机关对被处罚人的行政处罚,公正与否,与被害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不服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