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4-27
你好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已经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了,除特殊的情况和岗位外,你可以找你的上级主管交接工作后离职!
第2个回答 2014-04-27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上司这个做是没有道理的,不想弄的太僵你就好好和他协商,协商不成可去劳动局投诉。
第3个回答 2014-04-27
合同就是这样的,你违约了,最少要3个月的,要不就是你自离
第4个回答 2014-04-28
对照劳动合同,如果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且没用其它约定,到期即可解除。建议以后将辞职书改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通知书。另外可以和单位沟通,问问为什么还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