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公司不愿意调解

如题所述

1、劳动仲裁在开庭后且在作出裁决前,通常需要进行调解程序。若调解失败,仲裁委员会将按照既定程序及时发出劳动仲裁裁决书。如果劳动者对裁决结果不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仲裁裁决的形成,是基于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的。调解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包括双方对调解内容的态度,以及可能的辩解,都不会影响最终的仲裁裁决。
3、若用人单位声称劳动者存在敲诈行为,应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事项与劳动仲裁案件分属不同法律程序。如果劳动者未实施敲诈,可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诽谤,并可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当事人若不愿协商、协商未果或达成和解后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调解失败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必须先行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仲裁庭应制作调解书,其中应明确记载仲裁请求和当事人的协议内容。调解书需由仲裁员签名,并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然后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在双方签字接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调解失败或一方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仲裁庭应迅速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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