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原则,员工离职必须有书面离职申请,口头离职的话,应该是可以不算数的,如果没有过试用期可以在三天之内也需要书面离职申请。
如果不需要工资自动离职的话,以工资为代价,这样是没有争议的,但是正式辞职必须有书面辞职申请。很多事情并不是只是说一声就能解决问题,只要是一家诚信的公司,那么员工离职就必须有离职申请。
如果员工不写辞职单主动离职,给老板打了声招呼,其实老板同意了,双方不形成合同效益。同时也违反相关原则。
所以就算公司没有这个制度,该写的辞职申请还是要写,当然如果离职的时候,老板把所有的工资都结算给,没有写离职申请,得到了该得到的东西的话,这个也是没有问题的,毕竟不是一家大公司。
如果是一家大公司,在没有办离职情况下,把工资全部都给结算清楚的话,如果双方都没有意义的话,自动离职的话也是说得过去,但是违反公司原则,后面如果再想要追补偿的话,应该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