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的时候没和公司打招呼 直接走人 现在公司有人打电话叫我回去 我该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
老板说了很过分的话逼我走的
然后我一直不回公司
今天公司有人打电话叫我回去签什么离职合同之类的
本人在在试用期
类似于这种合同究竟要不要回去签
由于是被公司气走的
所以根本不想回去
何况老板经常加班不给加班工资
现在我该怎么办?
望各位能够指点一下
谢谢 !

第1个回答  2010-05-14
去,不然会作为自动离职处理,你可能拿不到离职证明,而且工资会待发,直到办理完离职手续为止。
建议去办理完整的辞职手续,这是作为一名职业人士应该有的职业道德。自动离职对于个人来说是很不好的背景经历。
关于加班没有加班费,如果你能够拿到证据,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公司需要支付加班费给你的,前提是你拿到确实的证据,比如每月的考勤单,打卡证明,加班证明等信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5-14
是解除合同书吧 如果你之前签了劳动合同 建议你去 单位要凭解除合同书道劳动管理部门办理保险方面手续。 保险手续不办到时你到新单位办理保险就不好办理了。
第3个回答  2010-05-14
试用期你有签劳动合同吗?没有签的话也没有必要回去签什么离职合同!
试用期他们拿你没有办法的,你也没有什么东西压在他们那里吧?
第4个回答  2010-05-14
不去也没关系。
叫你回去办离职,多半是交接下工作。
第5个回答  2010-05-14
如果是在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问题在于你在此期间是否签了合同?
签了就要回去解除,没签可以不用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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