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中的“吃人”指什么?

如题所述

1、真的吃人

真的吃人意思就是真的吃人肉,历史上确实有过很多"吃人"事件,比如狂人所说"易牙蒸子",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齐国有一个管理齐桓公烹饪的厨师易牙,桓公久居宫中,什么珍馐佳肴、山珍海味都吃腻了,有一次半开玩笑地对易牙说:"我就是蒸婴儿的肉没有吃过。"易牙为了满足桓公的欲望,“将自己的三岁儿子蒸了献给了桓公吃。

2、礼教"吃人"

封建礼教吃人恐怕是如今最为大众所认可而广为流传的说法了,其实封建礼教"吃人"的含义来源于周作人,周作人曾经解释说: 鲁迅是通过阅读中国古书,获知吃人史实,并归结为"礼教吃人"。

而这个含义一方面确实是文中所蕴含之意,另一方面,它之所以流传如此之广,还有背后深层次的政治关系:即当时的新文化运动。通过对于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阐释,来达到对于旧道德的批判,对新道德的提倡的目的。

扩展资料

《狂人日记》整篇作品几乎都是狂人内心世界的表白。狂人认为周围的人都在吃人,自己也要被迫吃人或被人吃。

狂人被关起来,拒绝家人送来的饭菜,拒绝被医治,一直劝说周围人不要再吃人。直到最后狂人发现,也许自己就曾在无意中吃过自己妹妹的肉。绝望中的狂人发出“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喊。

在众人眼中,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恐惧症的病人,在狂人眼中,其他人才是吃人的人。这样的不同角度和立场,深刻的揭示了病态社会的悲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狂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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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吃人”是《狂人日记》的重心。这里所有的人(除去“我”),都是要“吃人”的。无论是社会受益阶层的赵贵翁,作为“礼教”和“家长制”化身的“大哥”,还是社会非受益阶层的“佃户”,“给知县打枷过的”,“给绅士掌过嘴的”,“衙役占了他妻子的”,“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还是专业人员的医生,包括自己的母亲,无一例外。从“吃人”的动机来看,无论是出于忠君(易牙),出于饥荒(易子而食),出于孝道,出于憎恶(食肉寝皮),为了报仇(徐锡林),或是为了惩罚罪恶(狼子村吃了“大恶人”),理由万端,结果却完全一样:“吃人”。而且,竟一连吃四千多年。纵观历史,环顾现实,“吃人”实在是太常见,太普通了,最后,连“我”也不能保证定然没有吃过人。简直是无人不吃,无时不吃,无处不吃,不受自然与社会条件的影响,完全没有阶级的分别,总归是吃的。 这里的“吃人”与“杀人”有些关系,但又远远不仅是“杀人”。因为,杀了之后还要“吃”,而“吃”才是作者认为最严重的。这是一个大关键,决不能轻易放过去。这里的“吃人”并不需要以杀人为直接前提。比如,用被处决的犯人的血蘸馒头吃来治病,药典上说的“人肉可以煎吃”,割下自己身上的肉给父母吃以徵孝道。这里,“吃人”的人或者无须自己杀人,或者被吃的人不一定要死。包括街上打孩子的女人只是嘴上说说“我要咬你几口”,在作者看来也全属于“吃人”,至少已经有了“吃人”的端倪。 很明显,《狂人日记》的作者认为:“吃人”是一种普遍现象,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一个恶劣品质。那种绞尽脑汁,无论鲜腐,都定要“吃”上几口的渴望,那种对人的血腥和肉味不可遏制的嗜欲,那种眼光(作者一再写到眼光),那种口涎,都很容易令我们想到“食人族”,想到同类的自相残食的Kannibalismus。我认为,作者严厉批判,同时又感到回天无力的,正是这个Kannibalismus。作者显然认为,Kannibalismus是人、至少是中国人身上难以去掉的,最恶劣,最低级,最肮脏,最可憎恨的一种本性。 今天普遍的说法认为,《狂人日记》中的“吃人”象征了礼教对自由精神的压抑与摧残。纵观全篇,我们完全找不到这方面的证据,连一点暗示也没有。正相反,所有在这里出现的,有关“吃人”的历史、传说和现实都是物理的吃人、肉体的吃人。特别是那个常吃死肉的海乙那的比喻所给出的提示,令我们知道,此处的“吃人”决非针对具有自由精神的活生生的人的行为。因此,除去将这个“吃人”理解为Kannibalismus,实在别无选择。 在确认了“吃人”的普遍性之后,作者表现出了对“吃人”深刻的憎恶与恐惧,强烈谴责了一切“吃人”的行为。不仅吃死人或把人吃死是不能容忍的,就是仅仅吃一片肉也是完全不可以的,并认为这就是吃全人的开端。更要紧不能放过的是,作者并没有对佃户杀吃“大恶人”表示丝毫的理解与同情,而是严厉批判了任何对吃人行为的“理解”(“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的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按照目前的讲法,作者因同情革命党,而特意提到了徐锡林的被吃。但是,在作者眼中,徐锡林被恩铭的卫士所吃,与“大恶人”被佃户所吃,毫无分别,都是不能原谅,不能理解的!作者在此完全没有照顾到任何阶级的立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其一,中国“古来时常吃人”而被“仁义道德”遮蔽了的,这并非就是礼教“吃人”。
鲁迅笔下的“狂人”在其“日记”中,说到中国历史上的几个“吃人”的例子,一是《左传》宣公十五年的的宋国都城被楚军围困时的“易子而食”;二是《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晋国州绰说的“食肉寝皮”(鲁迅在《随感录五十四》、《随感录六十一不满》以及《由中国女人的脚推断中国人之并非中庸又由此推断孔夫子有胃病》等杂文中都曾说到“食肉寝皮”,可见印象之深);三是“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四是“本草什么”上“明明写着人肉可以煎吃”;五是徐锡林(麟)的被吃;六是“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所有这些“吃人”的实例,大概都是从每页都写“仁义道德”的字逢里看出来的。只是“狂人忆中有误”,才将易牙“蒸其首子(应为子首)而献之(齐桓)公”说成了“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又将唐代《本草拾遗》的作者陈藏器,误为明代《本草纲目》的作者李时珍。这些因为出于小说人物之口而有些“变形”的史实,未必都与“礼教”有关,例如易牙将自己的儿子蒸了给齐桓公吃,未必就符合孔子或儒家的主张。但《论语》没有提到此人此事,《孟子》虽然说到此人,说的却是他的烹调,至于他的那件灭绝人性之事,连提都没有提及。这可以说是被“仁义道德”遮蔽了的“吃人”。
其二,是那些“吃教”的人,借礼教之名“吃人”,这也不是礼教“吃人”。
这样的人,也就是吴虞在《吃人与礼教》一文中说的“一面会吃人,一面又能够讲礼教”的人,他说了两个例子。一个是被孔子称为“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的齐桓公,周襄王拿祭肉给他,说他年纪大了,不必下拜尽君臣礼节。他与管仲商量后,还是下拜尽了君臣礼节,从这一点看,此公似乎也讲“礼教”,然而,易牙的儿子却是给他吃了的。一个是“以太牢祀孔子”的汉高祖,吴虞称他为“崇儒尊孔的发起人”,然而,正是这个汉高祖,“诛粱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赐诸侯”,“醢”是古代把人杀死后剁成肉酱的一种酷刑,这位“崇儒尊孔的发起人”对彭越用了这样一种酷刑之后,,不但自己吃用人肉剁成的肉酱,还要让他的诸侯们都尝尝这种肉酱的滋味,大概也有点杀鸡儆猴的意思。当然,这都是“礼教”的旗号正式打出来之前的事,虽然也都与“礼”有关。“礼教”的旗号打出来之后,这样的事只会有增无减。鲁迅很熟悉的魏晋名士嵇康,就是因为钟会打了小报告而被害死的,这小报告中有一条罪名,就叫“害时乱教”,此“教”不正是“礼教”吗?然而,被嵇康目为“礼法之士”的钟会,又哪里就真的信奉“礼教”?倘若钟会真的严守纲常名教,日后会落到那个下场?当然,钟会还只是“吃教”者中的想当权势者的人,至于“吃教”者中处于权力顶层的“一面会吃人,一面又能够讲礼教”的权势者们之“吃人”,更是怵目惊心。那个采用董仲舒之“八字方针”的汉武帝“吃”了多少人谁能说得清楚,不是连他自己的亲生儿子——还是太子呢——都被他“吃”了吗?那个“效周公辅成王”的朱棣,即日后命胡广、杨荣、金幼孜等儒家士大夫修《五经大全》、《四书大全》,并亲自为之制序的永乐大帝又“吃”了多少人,那些个真正信奉礼教或纲常名教的,不是都被他以极其野蛮的方式“吃”了吗——有的如练子宁被割了舌头,有的如铁玄被投入沸腾的油锅之中,那个“读书种子”方孝孺,还被灭了十族。
其三,鲁迅在《狂人日记》中,确实也有“礼教”本身吃人的一层意思。这样的实例,在这篇小说中有一个:“记得我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母亲也没有说不行。一片吃得,整个的自然也吃得”。此说其实也是于史有据的,就是出于宋代的“割股疗亲”——“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宋史·选举志》)出于《二十四孝》的,则是“郭臣埋儿”。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所说的“表彰节烈”,即表彰那些为丈夫或未婚夫活着守寡或死去尽忠的女子。如此鼓吹孝道,表彰节烈,颇似衍太太之所为,明知小孩子在寒冬季节吃冰会肚子疼,却鼓励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的多”,明知小孩子打旋子旋得多会跌倒。却鼓劲说:“好,八十二个了!再旋一个,八十三!好,八十四!”,让子女为“孝”女子为“贞”而走上一条死亡之路。吴虞的《吃人与礼教》中所举礼教“吃人”的臧洪与张巡两例,则是为“忠”的了。臧洪是汉末之人,在袁绍“兴兵围洪,城中粮尽”之时,他居然“杀其爱妾,以食兵将”。(〈后汉书·臧洪传〉)张巡是唐代睢阳守将,在“城中粮尽,易子而食”之时,“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曰:‘请公为国家戮力守城,一心无二。巡不能自割肌肤,以啖将士,岂可惜此妇人!’”以此为榜样,“城中妇人既尽,以男夫老小继之,所食人口二三万”。这样血淋淋的“吃人”事迹,明明白白是在“礼教”的旗帜下出现的,还写入了《唐书·忠义传》。“礼教吃人”,当然也是通过具体的人去“吃”的,这是被“礼教”控制了的人,他们既“吃人”也被人“吃”,而这“吃”与“被吃”,都发生在不知不觉之间,《狂人日记》中的“我”说:“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了……/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最后发出这样的呼吁: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第3个回答  2006-11-24
我认为:吃人”是《狂人日记》的重心。这里所有的人(除去“我”),都是要“吃人”的。无论是社会受益阶层的赵贵翁,作为“礼教”和“家长制”化身的“大哥”,还是社会非受益阶层的“佃户”,“给知县打枷过的”,“给绅士掌过嘴的”,“衙役占了他妻子的”,“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还是专业人员的医生,包括自己的母亲,无一例外。从“吃人”的动机来看,无论是出于忠君(易牙),出于饥荒(易子而食),出于孝道,出于憎恶(食肉寝皮),为了报仇(徐锡林),或是为了惩罚罪恶(狼子村吃了“大恶人”),理由万端,结果却完全一样:“吃人”。而且,竟一连吃四千多年。纵观历史,环顾现实,“吃人”实在是太常见,太普通了,最后,连“我”也不能保证定然没有吃过人。简直是无人不吃,无时不吃,无处不吃,不受自然与社会条件的影响,完全没有阶级的分别,总归是吃的。 这里的“吃人”与“杀人”有些关系,但又远远不仅是“杀人”。因为,杀了之后还要“吃”,而“吃”才是作者认为最严重的。这是一个大关键,决不能轻易放过去。这里的“吃人”并不需要以杀人为直接前提。比如,用被处决的犯人的血蘸馒头吃来治病,药典上说的“人肉可以煎吃”,割下自己身上的肉给父母吃以徵孝道。这里,“吃人”的人或者无须自己杀人,或者被吃的人不一定要死。包括街上打孩子的女人只是嘴上说说“我要咬你几口”,在作者看来也全属于“吃人”,至少已经有了“吃人”的端倪。 很明显,《狂人日记》的作者认为:“吃人”是一种普遍现象,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一个恶劣品质。那种绞尽脑汁,无论鲜腐,都定要“吃”上几口的渴望,那种对人的血腥和肉味不可遏制的嗜欲,那种眼光(作者一再写到眼光),那种口涎,都很容易令我们想到“食人族”,想到同类的自相残食的Kannibalismus。我认为,作者严厉批判,同时又感到回天无力的,正是这个Kannibalismus。作者显然认为,Kannibalismus是人、至少是中国人身上难以去掉的,最恶劣,最低级,最肮脏,最可憎恨的一种本性。 今天普遍的说法认为,《狂人日记》中的“吃人”象征了礼教对自由精神的压抑与摧残。纵观全篇,我们完全找不到这方面的证据,连一点暗示也没有。正相反,所有在这里出现的,有关“吃人”的历史、传说和现实都是物理的吃人、肉体的吃人。特别是那个常吃死肉的海乙那的比喻所给出的提示,令我们知道,此处的“吃人”决非针对具有自由精神的活生生的人的行为。因此,除去将这个“吃人”理解为Kannibalismus,实在别无选择。 在确认了“吃人”的普遍性之后,作者表现出了对“吃人”深刻的憎恶与恐惧,强烈谴责了一切“吃人”的行为。
第4个回答  2006-11-14
指社会的黑暗吞噬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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