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摔伤,司法鉴定是选择工伤鉴定还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

我有个亲戚在工地上做事,从楼梯上摔下来,左手粉碎性骨折,现在钢板还没有取出来,私人老板也没有买工伤保险。现在想去医院做司法鉴定,工作人员说有两种鉴定标准。一个是【工伤鉴定】,一个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同样的伤情第二种鉴定的结果会比第一种要严重些;司法鉴定结果后面可能会用于起诉打官司,请问我亲戚这种情况要选择哪一种标准?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工伤鉴定是最理想的。一个是工伤鉴定的起点低,级别高,再就是工伤的赔偿多。工伤鉴定司法鉴定标准有一定的区别,它们发生原因不一样,法律依据也是不一样的,鉴定部门也是不一样的,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明确是哪一种。
法律分析
工伤鉴定与司法鉴定分别在两个程序中,所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做工伤鉴定还是司法鉴定。鉴定机构不同,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是社保局。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是持有鉴定资质的有关机构,就无锡而言,司法鉴定机构有两家,一家是在三院对面的中诚司法鉴定机构,另一家是市三院里面的叫中西医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标准不同,工伤鉴定的鉴定标准有大概四百多项。司法鉴定的鉴定标准只有大概二百多项,从鉴定标准的范围来看,简单理解就是,工伤鉴定能鉴定到十级的,在司法鉴定中不一定能鉴定得到伤残。鉴定流程不同,工伤鉴定需要先做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才能做工伤鉴定。司法鉴定,在伤情稳定后即可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只要是员工受伤了首先要选择的就是去做工伤鉴定,但是如果因为单位的不赔偿行为而提起了诉讼就可以在审判期间申请做司法鉴定来增加其证据事实的真实性以便法官作出客观的判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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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4
因为你的亲戚是在工作期间摔伤的,即使将就打官司也是要起诉老板和他的雇佣关系,所以应该选择工伤鉴定比较妥当。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14

工地摔伤属于工伤,首先需解决的是定性问题,而不是鉴定问题,具体如下:

    应先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生活自理程度鉴定,以确定工伤补偿金额。

司法实践中除了走工伤索赔方案外,还可通过另一个方案索赔,即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具体操作如下:

    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金及相关费用;

    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就伤残等级等作出具体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定主张金额。

追问

您好,如果按照第二种索赔方式的话是不是应该这样理解?就是先起诉后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就是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这个标准给出的结果?

第3个回答  2021-01-14
工伤鉴定是用于工伤后的赔偿和补偿。
司法鉴定是用于打官司中的需要伤情等级来决定加害人的量刑。
你至少要做工伤鉴定,先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工伤等级,并测算出工伤赔偿及各类补偿费用。
司法鉴定与否,你可以咨询一下替你打官司的律师,因为诉讼的目的是确保官司打赢,必须多听听律师的诉讼建议。
第4个回答  2021-01-14
第一,如果仅仅是单纯的工地摔伤,那就只能在24小时内报告工伤,并进行住院治疗,并把所有的证据,住院手续,治疗费用等做为证据,进行工伤鉴定。
第二,如果这次工地摔伤涉及有人故意伤害,或者人身伤害,就要走司法鉴定和人体损害致残程度鉴定
第三,如果这从工地摔伤直接因为没有进行安全生产造成,那就要纳入到司法鉴定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不仅对你要进行工伤待遇,工伤补偿,单位相关领导和负责人要对此次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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