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富士康自离2月3号,2月6号跑完离职单,工资到现在22号还没发!打电话总机和关爱互推!求帮助!

郑州富士康自离2月3号,2月6号跑完离职单,工资到现在22号还没发!打电话总机和关爱互推!求帮助!我是富士康一名自离员工,阴历12月18号已经旷工三天,12月21号跑完离职单,但没有跑公积金提取或者封存,离职单说一个星期发工资,我朋友的都发过了,就我的工资拖到现在大年初7还没发,过完年大年初5号晚打电话问总机说问关爱中心,关爱中心说6号上班,我到今天7号打电话过去问,总机推脱说还没上班,让我下周一再打电话,推过来推过去,我该怎么办?求解决!

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转载自劳动法咨询师韩飞追问

有没有简便一点的,为了一个月的工资,

追答

最好是走法定程序,其他方法不正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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