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去劳动局举报管用吗?

没签入职合同,也没有离职手续。每月15号发上个月工资。我家中有事12号离职。没办理离职手续,只是微信上的聊天,不发工资基本原因是说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手续... 没签入职合同,也没有离职手续。每月15号发上个月工资。我家中有事12号离职。没办理离职手续,只是微信上的聊天,不发工资基本原因是说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手续 展开

拖欠工资的,直接去劳动局是没用的,要去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及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查处后要求用人单位发还工资及赔偿。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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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5
是有用的,劳动局可以帮助解决工资问题。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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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24

如果是这样你去劳动局告他,而且还有超过一个月没签合同,到一年内的十一个月工资 ,因为超过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需要发两倍工资。过一年后直接是无固定期合同。而且还有其他社保之类的,不过如果补交那你个人那部份也得交。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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