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说明书各项内容书写要求

如题所述


药品说明书的各项书写要求非常严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核准和修改日期:药品的核准日期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时间,修改日期则记录后续的修改时间,需印在首页左上角,修改日期在核准日期下方按时间顺序排列。
    特殊药品标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专用标识应标注在说明书首页右上方。
    说明书标题:以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如“XXX说明书”。
    使用指导:强调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在标题下方明确标注。
    警示语: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的重要提示,需醒目显示。
    药品名称:包括通用名称、商品名称(如适用)、英文名称和汉语拼音,遵循相关命名原则。
    药品成分和性状:详细列出活性成分的化学名称、结构式、分子式和分子量,以及物理性质等。
    适应症、规格、用法用量:明确药品的用途、剂量、用药频率和疗程,与规格紧密相关。
    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实事求是地描述可能的风险,包括药物相互作用和过量应用的处理。
    特定人群用药:如孕妇、儿童和老年人,需特别说明药品对他们的影响和使用注意事项。
    药理毒理和药代动力学:提供药物在人体内的作用、安全性以及特殊人群的参数。
    贮藏和包装:详细说明保存条件和包装要求。
    执行标准和批准文号:标明药品执行的国家药典版本和批准编号。
    生产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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