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唯一合法继承人的财产继承问题?

父亲2005年去世,母亲2018年去世,都没留遗嘱,我是独生子,已没其他直系继承权纠纷,现父亲留有原单位购买住房合同一套(因其它原因没房产证只有合同,已居住20年以上,其子女拥有永久居住权)、活期存折一张、几张到期和未到的期定期存款(合计12万多,另利息共有2万多),最迟一张要2022年底才到期。父亲还在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就已经不在了,我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父亲去世时更改过户口本,现户主是我。

请问:
1、历来只一直保管着购房合同,房产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2、如何支取活期、定期存款需要些什么手续及手续费应是多少?定期可以每次分别等定期到期时在依次取出吗?
3、现在还不敢去销户,不销户或销户后会对办理这些手续有什么影响?

1. 看了你提供的全部信息:你父母去世前,你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经都去世了,而且你父母只有你一个子女,所以你确实是你父母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2. 你父母都没有留下遗嘱:只能走法定继承。
4. 不管是继承现金还是继承房产:都不是,必须要办理继承公证。公民继承房产时,必须先办理继承公证的规定,已经被司法部取消。所以你可以先办理公证,再继承遗产。也可以不经公证直接继承。
5. 那房子:你说是有购买合同,请看清楚到底是购买还是承租。
(1)如果是购买的房子,不应该只是有居住权,即使还没有办理房产证,也应该是所有权。
有所有权的房子,是你父母的遗产,可以由你继承。
(2)如果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这房子就不是你父母的遗产,而是你父母承租的公房。
这房子你不能继承,但可以带你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你的身份证等,到公房管理单位变更继续承租人为你。
6. 不管继承房子还是现金:我国目前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不用交继承税。
但房子如果确实是购买的,办理过户到你名下时,会有相应的税费,比如印花税,过户手续费等,这个费用很低。
7. 你父母不能长期不销户:如果你父母死亡时继续领取社保或其他补贴:你有可能涉嫌诈骗。
建议及时办理继承手续,及时销户。
8. 银行的存款:你既然起初时,不需要什么费用。有的银行可能会要求你办继承公证。
(1)活期存款,可以现在就取出。定期存款,最好到期时再取。
(2)如果你知道密码,可以带上你的身份证,存折,你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存折上是谁的名字就带谁的身份证),到银行说你父母年纪大了,由你代为取出。 银行如果不知道你父母已经去世,有可能办成。
如果你不知道密码,只能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本,你父母的身份证存折,你父母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到银行办理给款,如果银行要求公正,你就必须先叫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22
1、你母亲去世,你母亲的继承人包括你、还有你姥姥、姥爷,你不是唯一的继承人,你是办不了唯一继承公正的。
2、如果你想一个人继承你母亲的财产,需要你姥姥、姥爷出具一份放弃继承公正。
3、办理这些公正都需要当事人在场,你们可以一起到公正处办理,也可以要求公正人员上门办理。
4、房产继承可以办理继承公正,但最后都是需要你去办理房产过户,费用你可以去公正处直接咨询,几百到几千都有可能。
第2个回答  2019-05-24
尽早更名过户吧,还有银行里面的钱可以一并取出,带着有效证明你跟父母的关系,户口本,身份证,还有死亡证明,然后去社区开具证明,你跟父母的关系,然后到公证处去办理公正,带着公证书去房产更名,去银行取钱
第3个回答  2019-05-24
你去消户口的话最好去打一个证明,证明你是你爸爸的儿子,然后去销户口,可能在这个过程中你需要交税,我们法律中有继承税,具体的我觉得你去咨询专业的律师比较清楚,希望能帮助到你
第4个回答  2019-05-24
作为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权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用公证。

法律问题
依《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与继承权相关的其他几种权利。
折叠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标示着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一个没有继承权人的子女,当然就不会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了,所以,放弃继承权,也就不产生代位继承问题了。
折叠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和无保留要求的
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无偿享有权,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决定的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因此,放弃继承权必须以确保其履行决定的义务,确保其他继承权人的权益不受侵害,有条件和保留意见的放弃继承权不成其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
折叠继承权放弃后恢复,需经法院作出决定
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
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折叠胎儿也有继承权
即遗腹子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他的妻子正怀孕的尚未出生的子女。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这一规定说明,胎儿是有继承权的。多年的审判实践也证明,赋予胎儿继承权,对于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生活能力的人是十分必要的。
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未出生为什么还要赋予其继承权呢?这是因为胎儿是一个特殊的未来的继承权利主体,他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存在于母体中了。从继承开始以后到分割遗产时,胎儿虽然没有出生,成为现实的权利继承主体,但鉴于继承权基本上是属于一种身份权,胎儿作为死者亲生子女,依法应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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