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1年大学毕后在一所中学教书,2013年考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把档案调到读书的学校。
2016年毕业,之后一直没找到稳定的工作。
我原先所工作的地方是2014年事业单位才开始缴纳社保,我工作时教育局也没有实施缴纳社保的操作。
想问问我的12年工龄的情况能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我的档案现在放在南昌青山湖区人力资源保障局,我的的户口也迁到了南昌。我也查了档案,里面只有工作转正表和工资表,也不知道能不能当作工作经历证明。另外是不是要到退休年龄才能进行认定,万一退休时认定不了咋办。
我不是辞职,也不是离职,更不是被开除,以为通过考研能有更好的发展,结果悲剧了。
求助各位大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