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效益不好,轮岗待岗合法吗

如题所述

如是微小企业是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但裁员人数达到10人或者职工总数10%以上的,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减人员。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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