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发现租客没有签字,也不回来交接,并且一分钱没补偿的情况下要挟我不允许处理他的物品?

合同于3月底,4月初告知不再续给他后他一拖再拖已推脱4次,一个多月没有回来交接房屋。忍无可忍后,我主动提出把他的物品收到一个房间,他提出要把聊天记录留存到时候有重要文件丢失走法律途径维权。今天(5月1日)翻看租赁合同发现对方没有签字,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这个你是房东,他过期不回来你可以处理他的物品的,况且你只是把他的东西收拾在一个单独的房间又不是去扔了,他不回来拿他的东西就表明他已经放弃他的物品了。你有权处理的,你没有替他保管的义务,不用怕他,这样的人都是没有公德的蛮不讲理的,让他告你去吧,看看谁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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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1
一、按照《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合同,那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视为不定期租赁。
这就是说对方不搬出,继续占用房屋的,可视为是继续租赁房屋。
二、如果到期后房主不想租赁了,那么就与租赁户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可以到法院要求依法解除,并要求对方搬出房屋,赔偿损失。
三、房主切不可私自开锁,强行收回房屋。
因为这样做有可能会造成对他人合法财产的侵犯,租赁户不搬出是不对的。但是你擅自开锁,闯入他人使用的房屋,给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害,你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2个回答  2020-05-01
你是房子的主人,怎么搞的这么被动。你把门锁换了,他要想拿走他的东西,必须先把房租交了,他要是敢砸门砸锁你就录像然后报警,或者他报警,他的物品在你的房子里,正好能证明他租住过你的房子,警察介入更好。
第3个回答  2020-05-01
你应该要知道你才是房屋的拥有者,他如果没有付钱的情况下把东西放在你那里你是可以直接丢掉或者处理的。合同于3月底,4月初告知不再续给他后他一拖再拖已推脱4次,一个多月没有回来交接房屋。忍无可忍后,我主动提出把他的物品收到一个房间,他提出要把聊天记录留存到时候有重要文件丢失走法律途径维权。今天(5月1日)翻看租赁合同发现对方没有签字,请问我该怎么维权。你直接和他说丢掉就行了,而且要求他把自己之前的房租补上,这是你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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