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引进政策

如题所述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一、新引进博士人才补贴

申请条件:

1、引进时年龄在35岁(含)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国内新引进人才。学历、引进身份等条件以办理引进手续时核准的信息为准。

2、引进时年龄在35岁(含)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海外新引进人才,包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或外国国籍人士。

3、首发申请时具有深圳户籍(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除外)、在深圳全职工作,引进后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

4、续发申请时仍具有深圳户籍(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除外)、在深圳全职工作,且自首发申请之日起通过本市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人才就业基层补贴

除了新引进博士人才政策外,应届生也是可以入户深圳的,虽然没有人才补贴,但是基层补贴和其他优惠也是实际存在的。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生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生(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2、与相关单位就此岗位签订一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通过后一两个月内就会到账)。

技能人才类别:

1、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具备实际操作技能,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荣誉称号。

2、在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3、我区用人单位技能岗位突出代表。

本办法认定的技能人才称为“龙华工匠”,分为三个类别,包括领军技能人才(A类)、骨干技能人才(B类)、优秀技能人才(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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