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实施办法

如题所述

深圳在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方面可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核准制落户,另一种是积分制落户。

1、深圳市户口入户实施办法规定为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改革和完善本市人才引进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按照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引进界限,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为产业升级转型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
2、引进市外人才入户本市,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入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学人员业务的除外。
3、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引进的市外人才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拟引进人才计分指标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入户。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审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市引进人才积分入户政策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并将人才引进积分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

条件: (一)具备大学计划内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 (二)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博士、硕士或双学士学位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特级教师)的人员; (五)获市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引进人才年龄控制在中级职称45岁以下;高级职称55岁以下;其他年龄控制在40岁以下。知名学者、专家和有特长的业务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以上为主要几种类型)需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户口页(首页+本人)复印件,武汉劳动合同复印件,武汉社保证明复印件,户籍证明。人员调动和户口迁移的两张登记表申调报告等。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入人员的商调材料审查、整理后,连同本人档案一并送本部门审核; (二)本部门对呈报材料审核后,依次送分管主任及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审核; (三)经审批同意后,由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开具调令; (四)引进、调动人员依照《干部调动须知》办理户口迁移及入户手续; (五)在调令规定期限内,引进、调入人员凭《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证》到调入单位报到。对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单位的引进、调入人员,凭《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证》到人事代理部报到。

深圳市户口入户实施办法规定为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改革和完善本市人才引进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法律依据】:
《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第十条 申请人才引进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身体健康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除外)

(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第十一条 人才引进核准分值设定为100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