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6版的内容,里面对容积率的解释,我怎么感觉哪里怪怪的?

如题所述

其实就是字面的解释,你应该也注意到了有单位的变化。
建筑面积毛密度与容积率其实是包含的关系,两者含义相同,两者都是针对居住密度的控制指标,但是在表述上不太一致,前者包含后者。建筑面积毛密度可以是一个数值或者比率,但容积率(FAR)就只能是一个比率。比如:传统多层住宅区(6层以下),容积率通常做到0.8~1.2,可以表达为0.8≤FAR≤1.2;如果要使用建筑面积毛密度的概念的话,表述就可以是“该住区的建筑面积毛密度应该控制在8000~12000 ㎡/hm² ”或者是“该住区的建筑面积毛密度应控制在0.8~1.2 ”
公式表达 习惯上 建筑面积密度(毛)=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公顷)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平方米)

16版住规是新的吗?去年同济于一凡老师表示会有新版住规尽快出台,但是后来就没有关注过了。。。这张照片上这条名词解释和02版的是一致的。如果有疑问,建议以同济版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教材为准,第18章城乡住区规划。追问

但是,容积率计算的时候不是只算地上建筑面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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