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办理辞职手续,可以视为自动离职处吗

如题所述

1、如员工递交辞职申请至今已经超过三十日,可视为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员工递交辞职申请的三十日后自然解除,但在这三十日内,员工如未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可在该三十日的工资范围内按规章制度办理;2、如员工递交辞职申请至今尚未超过三十日,则目前员工与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现在为其办理离职手续,也可以等三十日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3、员工的社保关系等的解除,仍需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如因用人单位不办理给员工造成损失的,仍可能引发纠纷,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完善离职制度,无论员工是否要求,仍按程序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理据: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员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情况下,如您为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可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就其解除劳动合同一事达成了一致,如您未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未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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