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辞职,又想回去上班,丢人吗?

如题所述

不丢人。

辞职这种情况就属于试错的一种,尝试过才知道自己需要做什么,不要害怕丢人,跟自己的领导进行沟通,问下是否还有岗位的空缺,而自己能否再回去,如果没有的话,其他部门是否有合适的岗位。

人作为一个很复杂的动物,其实很难知道自己真的适合什么,应该去做什么,不知道这个领导适不适合自己,这个时候就需要不断的尝试,不断的试错。试错是指根据自己过往的经验,尝试各种可能的情况,排除不确定性,最终确定最可能的情况。

选择了辞职,去尝试其他的事情,其实就是试错的一种。但是因为已经离职,无形中增加了试错的成本。当外界出现一个工资更高,工作更加轻松的工作机会的时候,肯定是不愿意错过的,如果不去尝试的话,可能一辈子都会留有遗憾。这个时候就可以小幅度的试错了。



扩展资料:

在回去之前,应该好好的评估一下自己,回去与不回去的得与失。回去的好处就是可以马上开始工作,马上有收入来源,这样接下来的生活开销问题就可以尽快的解决,同时当有了一份工作收入以后,也不会再像之前那么焦虑和迷茫。

当然,回去以后也会有相关的损失,比如:回去要能够接受别人的嘲笑和打击,但作为一个在职场上工作多年的人来说,这些应该是早已司空见惯了,没有必要再去过多的关注这些了。

而如果说现在不回去,继续在社会上找工作,有可能会找到更好的工作,也有可能一直找不到工作,这样就会激发焦虑,同时没有了收入来源后,很多生活问题也会接踵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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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12
不丢人的,因为各人的想法不一样,在这多变的社会中,机遇随时都会擦肩而过,有时候为了抓住机遇,做出了一些莽撞的事情都是可以理解的。
只要原单位还要,那么,继续去上班也没有什么不妥。但是,会给单位留下不太好的影响。而这些,是可以通过你努力的工作来弥补的。追问

嗯,好的

第2个回答  2022-02-02

当事人离职后是否还能进去原单位,或者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多久能进去,要看单位和本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正常手续,当事人离职,即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在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或封存,并办妥交接手续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也就解除了,如果要重新入职,和新的员工是在同一起跑线,需要按照入职程序,即求职、面试、审核、培训、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



但是由于当事人是原来的员工,对于之前在单位的表现和情况,单位有一定的了解和记录,所以再次选择原单位,单位通常会了解当事人原来离职是何原因,本人之前的表现,个人技术和对单位的奉献或者态度,以及为什么要重新入职等等,通过认真的审核和评估,从而确定是否再次接纳当事人。而单位这样做,无论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因此,当事人离职后,如果要回原单位入职,首先要确认自己的求职条件和目的,将自己合理的理由、工作态度、内心想法等等,坦诚地与单位招聘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必要时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料,如情况说明、资格证书、未来工作思路或者计划,以增加重新入职的成功率。

但是如果之前是因为自动离职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在单位表现不好、不能胜任工作甚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被开除或劝退的,再次入职的成功率一般不大,这种情况,当事人最好先反思自己,再考虑是否继续求职。不过,有一个必须了解,通常这种情况,绝大多数的单位很难接受这种返聘的员工。



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者选择单位,单位也选择劳动者,彼此是双向选择,也是平等的。

我国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了劳动合同法,并于2012年进行了修正,该法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作为劳动者,首先应该多了解该法律,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履行自己的应有义务。

第3个回答  2015-12-02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选择,不会丢人的。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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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5-12-02
你可以回去跟领导说,辞职后出去好好思考了一下,还是觉得领导好,领导对我的好,让我觉得辞职太不应该了,希望领导能让我回去工作,以实际行动来报答领导的栽培之恩。反正就算不这样说,起码也要朝这个思路去想。想好再找领导谈,(带点诚意),只要他不讨厌你,一般会接受的。追问

我就说想回去上班,他说可以,不算辞职算是请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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