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将近13年,夫方没有给每月的抚养费,只是将当时夫妻共同财产改为女方名下,之后与第三者结婚并有一子,请问:前妻的女儿必须要赡养只生不养,四肢健全好吃懒做的父亲吗?!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律义务,你述情况,若是父亲已年满六十岁,作为子女,是必须赡养父亲的,若是未年满六十岁,则不需赡养。
楼下那个,20级也是法盲,还什么补上抚养费,还什么财产继承权,这个人法律是菜市场吗?还想讨价还价?
可惜,法律不跟你讲条件!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抚养费不支持后补,而且就算不给抚养费、遗嘱不给一分钱遗产,法律上还是有赡养义务,轮不到你讨价还价。
你的感情能够理解,但这是法律的强制规定。什么叫强制,我想你应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