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后,孩子被判给一方,对另一方是否有赡养义务?

我今年26岁,父母在我12岁时离异,我被判给父亲,母亲还把我的抚养费一次给了父亲。但由于父亲不务正业无力抚养我,几个月后我被母亲接走,对我一直抚养到现在。我想询问下,如果现在我提起诉讼改判给我母亲有用吗?如果有用,那我对我父亲是否还有赡养义务。或者直接点说,我可否从法律上对父亲不再尽责任。因为这么多年来,父亲的所作所为太令人寒心,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让他看清一些事情。谢谢!

有。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扩展资料:

尽到赡养义务的标准:

—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胆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拒绝履行脍养义务。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

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但能否判决赡养人按将来老年人可能生病时医疗单位出具的有效单据作为给付内容值得商榷,审判实践中如此调解或判决的不在少数,笔者认为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笔者认为,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4

有。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扩展资料:

父母的义务

1、抚养是指父母抚育子女的成长,并为他们的生活、学习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已经离婚,对未成年的子女仍应依法履行抚养的义务。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在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出于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时,父母也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负担其生活费用或给予一定的帮助。

2、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义务。

父母子女间的亲密关系,为教育子女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因此,教育好子女是父母双方在法律上应尽的义务,也是社会道德的必然要求。父母不但要对未成年子女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教育,同时为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学习和受教育提供应有的物质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那种对子女只抚养不教育,或者只顾眼前利益让子女“弃学务农”、“弃学从商”的做法,是不符合婚姻法的精神的,同时也是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赡养义务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2-06

有。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

(一)父母;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三)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上述三种法定监护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根据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血缘、组织等关系的远近而确定的。《民法通则》第16条中关于这种法定监护人可担任人员的排列顺序,应当视为担任监护人的先后顺序。只要前一顺序有人可作为监护人,后一顺序的人就不能担任监护人。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一条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由上我们可知,父母是未成年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即是夫妻离婚,除非有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监护权的行为的,父母依旧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不会因为离婚就取消监护资格的。

但,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跟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走。即哪一方拥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则就相对的拥有了监护权,成为法定监护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25

父母离异后,孩子被判给一方,对另一方是有赡养义务的。

1、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感情不和的话可以选择通过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双方之间的感情,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如果有孩子的话还是要对孩子是要对父母双方进行赡养的;

3、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因子女放弃继承权而消除,也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更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_4、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4个回答  2019-02-08

对另一方有赡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和婚后生活。孩子支持父母的义务不会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父母离婚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离婚后,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无论是由父母还是母亲直接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权利和义务支持和教育子女。

扩展资料:

赡养费的计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

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赡养费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