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没签合同现在辞职了能索要赔偿吗

去年7月15日进入公司的,但公司社保是在09年10月份开始交的!也没有签过合同,现在我已经提出离职,并且第2天已经离职,请问现在我能提出赔偿吗?
谢谢楼上的同学~现在还有个问题是公司因为我第2天的离职要罚款100,说是我不按规定离职 无视公司制度,影响了公司的秩序!我该如何去做啊?谢谢~~

  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如果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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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2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10-06-22
你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另外你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第3个回答  2010-06-22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
第4个回答  2010-06-22
可以的
如果你2009年7月15进的公司,而公司没有和你签合同
你将得到以下赔偿:从8月15日开始算至现在,每个月应当付给你月工资的2倍
另外你还将得到经济赔偿,额度为一个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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