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溺亡,半年前投保4份意外险,该男子溺亡是主动还是被动无法确认。
随着人们对保险意识的增强,对各类保险也越来越重视,参加保险的人群也越来越多。但是一些自杀,杀人,自残的骗保案件也引起了保险行业的高度关注。为了减少这一类案件的发生,如今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联合起来,首先做好防御工作,对于恶性骗保进行严厉的打击,减少骗保现象。
四川一男子溺亡
四川南充的一名30多岁的男子,大学毕业,2020年的6月,在重庆龙山街道的一个公园里溺水身亡。警方的公告中显示,这名男子属于溺水死亡,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但是过了几天,警方又出具了一份补充说明,在这份补充说明中,警方表示,之前所说的溺水死亡,是包括游泳溺亡,自杀等其他一些非正常死亡的情况。
男子半年前投保4份意外险。
警方补充男子的死亡说明是有原因的,因为牵扯到保险的赔偿问题。这名男子在半年以前,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了人身保险,总共的保险金额达到了200多万元。而且就在他溺亡之前的时候,还把保单信息发给了自己的家人。
因此,除了一家保险公司和他的家人达成赔偿协议。其他的多家保险公司对男子的死亡原因提出质疑,认为他是自杀,因此拒绝进行理赔。随后男子的家人把这几家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该男子的死亡真相到底是什么?
目前对于男子的死亡真相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判断,由于无法判断他是主动溺水还是被动溺水。因此法院判定另一家保险公司赔偿50%。而对于质疑自杀不作赔偿的保险公司,如果能够拿出男子主动溺水的证据,是可以免除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