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我在山东一家公司销售岗位任职6年,公司在2018年年底发放奖金时,克扣奖金的30%等到2019年发放,由于个人原因2019年3月底提出辞职,请问老师们这种情况公司以离职为由拒绝发放2018年克扣的30%奖金,这种行为合法吗?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把被克扣的30%的奖金讨回?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