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二手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现在二手房东跑了,原房东老是这打扰我的生活,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处理?

本人是在深圳工作,也是一名学生。为方便起见,在公司附近租来一套房,因为平时空闲时间不多,所以跟(二手)房东签订一年的合同并交付了一年多房租。签订合同时不知道他是二手房东,因为我问过管理处,说那房子的户主是他(二手房东)。现在那个(二手)房东卷款跑了,原房东就出现说要我退房,但是我有跟(二手)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去报案,派出所的警察说这个合同是生效的,损失不该由我承担,还也许他们根本是个诈骗团伙…说应该是那个原房东去备案…所以没有给我备案。但是原房东老是来打扰我的生活,这让我很苦恼。今天中午回去还发现,那个门不知道是不是被动了手脚,钥匙插不进锁孔。想问问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处理?是再去报案?还是怎么样?
我去报案过,但是警察说那合同是有效的,所以问题存在于原房东和(二手)房东那里。但是现在(二手)房东人不见了。

1、对方有没自称是房屋的所有者?如果是,就涉嫌诈骗,这份合同不但无效,而且对方涉嫌合同诈骗罪,达到立案标准的,应该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2、如果对方没有自称是房屋所有者,或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则本案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原房东与你并无直接的法律关系,如果原房东和二手房东租赁关系终止,则原房东有权占有此房屋,而你只能追究二手房东的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你应该找到二手房东的财产线索,以备起诉之后保全此财产以保自己债权得以实现。
3、建议以后签订此类合同,必须要求对方提供房产证及相关产权人信息,以备不虞。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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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1
1、你下次租房子的时候得留点心,必须得留点纸面证据,口头承诺关键时刻没啥用处。第一要确认房子是出租人的,并保留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二要保留出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按道理讲,应该是让原房东去找二手房东,你可以配合他,但他不应该骚扰你。有啥事情,让他和二手房东说去,至于你,你只看二手房东是不是骗了你,如果骗了你,那你可以起诉他,如果没骗你,那你就继续住房子。原房主要让你退房子,那不行,因为你不是和他签的合同。合同既然有效,你就照合同办事。
第2个回答  2010-06-21
再去报案,你自己不知道怎么处理,应该由警察去找二房东和原房东处理这个事情,看警察给你怎样的回复,不行就把他们告上法院,这个应该是二房东的责任,但是管理处说二房东是户主,那管理处也是有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0-06-21
公堂讲理吧,免的都成了心病
第4个回答  2010-06-21
这个应该上劳动保障局,至于你能不能搞定,,他们会帮你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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